关于葫芦丝专业增设“十一级”的通知及要求
为了进一步推动葫芦丝艺术的发展,经研究决定,将于2015年6月1日起,云南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“葫芦丝专业”将增设“十一级”水平的考核。
考核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参加考核需使用超七孔葫芦丝,可带伴奏;
2、乐曲一首(《象脚鼓敲起的时候》、《孤独的黑骏马》、《江河水》、《山之子》任选一首);
3、练习曲一首(《巧手姑娘》、《黎明》、《京韵》任选一首);
4、音乐素质考评(抽考乐理知识、视唱或视奏);
5、报考“十一级”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本专业十级证书复印件。
云南艺术学院考级与培训中心
2015年5月5日